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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格的網路新聞,台灣媒體如何理直氣壯?



|林照真(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


全球新聞媒體和跨國數位平台(Google、Mata)的談判協商、法律對峙正如火如荼進行中。台灣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也已完成兩次協商,平台的回應未如媒體預期。目前能期待的是訂立專法,以保障媒體的著作權益。

立法是條漫漫長路,若想在長路盡頭看到曙光,除了要證明數位廣告是一場不公平的競爭外,更主要的重點在於新聞媒體的專業表現。尤其在最多人瀏覽的網路新聞上。

在目前立法院尚無進度時,此時應該是台灣的網路新聞自我反思、提升新聞品質的最好時機。

讓人詬病的是,台灣的網路新聞打著傳統報紙、電視等品牌,卻在這些建立不易的新聞品牌下,肆無忌憚地刊出鹹溼、春宮等情色新聞。新聞網站並且用無比聳動的標題,目的就在於吸引讀者目光,以提高網路點閱率。

如果以「鹹溼」為關鍵字在網路上搜尋,除了可找到YouTube、Instagram、MSN、雅虎、抖音、搜狐、臉書等各式平台,都會刊載有關鹹溼的內容外,竟然還能從傳統新聞旗下的新聞網或電子報,找到大量鹹溼類的新聞報導。依照搜尋順序,相關媒體包括:《自由時報電子報》、《ETtoday》、《Nownews》、《CTWANT周刊王》、《中時新聞網》、《鏡傳媒》、《三立新聞》等(本文最後列出搜尋結果)。

如果用「春宮新聞」搜尋,一樣可以看到多家新聞媒體提供「活春宮相關新聞報導」的各式連結,可見新聞網本就慣用以方法,此收刮流量。

此外,也有新聞網站推出清涼照。這些內容在傳統的報紙、電視不會出現,卻會在網路媒體中出現。如本文最後看到的《聯合新聞網》、《TVBS新網》的兩張照片。

問題是,這些是重要的網路新聞嗎?

這類情色新聞的標題更是大膽,下標者毫無新聞包袱。因為有助於搶流量,有些標題點進去後,才發現是非台灣本地的煽色腥新聞。這類新聞又自我美其名為「國際」新聞,卻未必交待新聞出處。就算標示新聞來自某國際小報,抄襲者添油加醋,也無人可以確認。看了新聞後,感受到的就是看了小電影的淫穢感。

這些報導因為距離新聞標準太遠了,沒有工作者肯掛名時,網路媒體就用「社會中心」、「即時中心」等模糊字眼帶過。有時則會有一個人的名字出現。像是搜尋「施旖婕」人名,就會出現「施旖婕-鏡週刊Mirror Media」排在搜尋第一位。點進去會看到這個人名帶出來的國際新聞,不管來自中國(廣州、湖南、河南、福建)、泰國、肯亞、馬來西亞、美國等,多數都與淫穢有關。

然而,如果用和鹹溼相關的英文對應字到網路搜尋,一樣可以看到不同數位平台上會出現情色內容。重點是,沒有正統的網路新聞會出現類似新聞,更沒有如此令人駭人的不雅標題。

台灣的傳統新聞媒體如今是「一國兩制」。傳統的報紙、電視的新聞部門會僱用一群人,這些人遵守一定的新聞準則,報導內容不能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然而,同樣的媒體單位卻僱用另一群人,盡情製造鹹溼與春宮含量高的訊息,並將訊息包裝成新聞的樣貌。如此做法不但可以提升自家的網路點閱,網路部門的KPI因此達標,數位廣告收入也可以提升。

然而,無形的損失卻是台灣累積不易的新聞公信力,還有台灣新聞工作者在意的專業尊嚴。

台灣的網路新聞,如果不能去除這些任意改寫、甚至已經是抄襲來的黃色新聞,還能理直氣壯,要求法律保護這樣的新聞著作權嗎?在國內準備立法過程中,媒體實應通盤檢討自家的網路新聞。即使是出於經濟原因,也無法讓人原諒,作為新聞媒體,竟會如此沈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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