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崩壞,何以民主?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羅世宏呼籲,臺灣新聞業危機已經到了不可忽視的地步,否則民主的健全運作也將因此難以為繼。臺灣目前要努力讓數位平台支付新聞授權費用,或是責成數位平台提供更透明與合理的廣告分潤機制。
羅世宏指出,數位平台為新聞內容支付費用,本來是天經地義且互利共好的事,但由於數位平台與新聞業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因此還需要各方努力才有可能促成。羅世宏強調,臺灣對全球數位平台Google和Meta(舊稱Facebook,臉書)一向友善與開放,臺灣也是Google和Meta最集中、月活躍用戶最多的華文市場。期許Google和臉書珍惜並做出支持台灣新聞業與民主發展的行動,並且應當從付費給臺灣新聞媒體這件事開始做起,以展現其企業社會責任。
羅世宏表示,臺灣政府應做新聞業的後盾,必須積極開展產業調查、反壟斷調查、跨界協商,以及修/立法準備。畢竟,其他國家成功讓大型數位平台最終願意付費的歷程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政府和新聞業本身的積極作為,是數位平台願意為法德澳洲等國的新聞內容付費的關鍵。
羅世宏談到,Google和臉書目前已經付費給美國、澳洲、德國和法國等地的優質新聞媒體。比方說,自去年2月澳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通過立法以來,大型數位平台已向澳洲相關的新聞媒體支付了總額超過2億澳幣(相當於40.7億台幣),並對澳洲新聞業的就業機會產生了立竿見影的改善效果。
同樣的,法國在2019年10月率先成為第一個按照歐盟指令完成修改國內著作權法的國家。影響所及,Meta的Facebook News也確定於2月15日正式於法國正式上線,同意將支付給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PIG)」(包括費加洛報在內的約100家報紙)總額達6千萬歐元(相當於18.15億元台幣),另也將付費給法國其他的一些雜誌媒體。
緊接著,2020 年 4 月 9 日法國的競爭法主管機關命令 Google 付費給法國新聞媒體,而且回溯適用自2019 年 10 月 24 日。Google已於今(2022)年5月簽署協議,同意向德國、法國和其他4個歐盟國家的300多家新聞媒體支付新聞內容費用。
羅世宏指出,全球數位平台應為與臺灣新聞業共好的良善力量,而不是鯨吞蠶食本地新聞業與民主生機。政府與新聞業尤其應該積極行動,以促使大型數位平台承擔新聞付費責任。此外,羅世宏建議,未來臺灣可以思考徵收數位廣告稅(美國馬里蘭州今年3月開徵數位廣告稅),或是學習歐洲各國及加拿大模式成立新聞發展基金,對新聞業提供必要的經費補助、協助數位轉型,或是開展「新聞消費券」的制度性實驗,鼓勵民眾訂閱或捐款支持台灣本地的新聞媒體,都應該是政府、新聞業本身及公民社會,可以共同思考與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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