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家 黃哲斌|
要求科技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付費,不只是提高專業媒體競爭力,也是扭轉現有社群媒體的權力不平衡現象,強化民主社會資訊抗體的重要過程。 舉例來說,十一月份《MIT科技評論》刊出調查報導,指出2015年,臉書推出Instant Articles之際,緬甸境內臉書觸及率最高的十個網站,六個來自專業媒體;一年後,專業媒體只佔兩個,等到2018年,臉書十大熱門網站都是假新聞與內容農場,主因之一,緬甸及鄰國柬埔寨、越南的網路用戶,積極利用臉書分潤機制,大量複製煽動恐懼、鼓吹仇恨的文章與影片,狂熱嗜血的網路輿論,助長軍警暴力鎮壓的氣焰,最終導致羅興亞人種族滅絕危機。
這是具體而微的例子,主流媒體的衰弱,固然有自身體質效率的內部因素,也有社群生態吸納人流與錢流的外部因素,造成數位資訊環境劣化,連帶導致實體世界的社會後果。 科技平台必須與新聞媒體共同解決當前的資訊失衡現象,推動平台議價制度,是尋求數位資訊生態正向競爭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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